澎湃新闻日前报道,四川雅安市天全县二中发生“劝捐感恩费事件”,有所谓家委会要求学生家长向学校捐献“感恩费”,1200 元起步,上不封顶,引起部分家长反感。目前,该活动已被叫停,天全县纪委也已介入调查。
稍作梳理,便可发现“感恩费”事件颇多蹊跷。
首先,说是“感恩费”,却更像是变相的补课费:校长表示临近中考,学生亟待补课,但是学校有“困难”,家委会心领神会发起募捐——怎么看都像索贿行贿。
其次,这是第二次捐款了。据说上一次捐款后,县教育局纪委就约谈了当事学校的校长,从结果来看谈了等于没谈。
再者,家委会声称以县教育基金会的名义募捐,募集到的钱也存在了基金会的账户上,后者却坚称两次皆不知情,要么是这个家委会涉嫌诈骗,要么是基金会公然撒谎,二者必居其一。
最关键的是,说是捐款,却非自愿,最少 1200 元没商量。

天全县纪委终于出面,表示要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(好熟悉的味道)。只是不知道处理谁,会不会到最后谁都没责任,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家委会纪委又管不了?
老师教授学生知识是其职责,业余时间为学生补课本来是值得赞扬的,但是一收补课费就变味了,所以教育主管部门才会明令禁止。
感恩当然没错,但是如果做了份内之事都需要用金钱来表达,并且还带有强迫的色彩,这是对感恩的亵渎。
天全二中的“感恩费”,更是对教书育人的亵渎,这种感恩不要也罢。